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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19 数据编号: 3863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市新城荷畔安置小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雨污水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的新城荷畔安置小区工程已经宿区发改行审【2012】9号文《关于核准新城荷畔安置小区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东至红海路,西至爱琴海路,北至环城北路,南至八一西路

  1.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200万元。

  1.3工 期: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25%,完成合同全部工程量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1.6本工程预算价为2281774.84元;发包价为1964746.13元。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