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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城市二次供水管网无线远传采集终端及仪表设备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5-10-19 10:21:4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项目编号:HTZB2015-7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2014]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无线远传采集终端及仪表设备项目。

  2.2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3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合法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即:相关水行业调度或者泵站监控或水质在线监测方面的业绩,业绩金额须在百万以上)。

  3.5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不良纪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处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财务审计报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6日_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处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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