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团结路(光华大街——新华大街)污水工程,已由高发改复字【2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团结路(光华大街——新华大街)污水工程
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3.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4.工期:60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内全部
二、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