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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总规模为0.3万吨/日3座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0 11:3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概述

  兴宁市三个中心镇(即坭陂镇、水口镇和罗浮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设计规模均为 0.10万吨 /日(合计为 0.3万吨 /日)。坭陂镇人民政府、水口镇人民政府和罗浮镇人民政府委托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按照BOT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兴宁市中心镇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人。

  2、项目概况

  兴宁市三个中心镇(即坭陂镇、水口镇和罗浮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设计规模均为 0.10万吨 /日(合计为 0.3万吨 /日)。

  3、排放标准

  在进水水质符合约定的前提下,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

  4.工程处理水量及投资预算

  根据各中心镇实际污水来水量进行处理,当污水来水水量超过污水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时,按工程的设计处理能力接收污水进行处理。本项目投资约 1380万元。

  5、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工程商业运营日始 25年。

  6、招标内容及运作模式

  本次招标内容:选择确定兴宁市中心镇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人。

  运作模式:该工程项目采取 “BOT”(建设 ——运营 ---移交)建设模式,即建设单位授权投资人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主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建设并运营,运营期结束后移交给建设单位。

  7、潜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2)具有污水处理厂 BOT运营业绩;

  ( 3)承诺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以保证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

  ( 4)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8、报名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外企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主体证明材料和商业登记证的复印件)副本原件于 2015年 10月 2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5:30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9、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3-3385780

  招标代理:广东海纳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8036239传真:020-3803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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