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邯郸市人民东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配套泵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邯郸市人民东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配套泵站设备采购招标
二、建设单位: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市区东部新城大街以西、支漳河以北区域。
四、招标范围:邯郸市人民东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配套泵站所需设备的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现场保管、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负责联动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及资料、售后服务和最终验收及维保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数量规格见设备清单。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投标申请人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期限不少于5年(含5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上,还需具有至少1项日处理污水能力5 万吨/日(含5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泵站或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5 万吨/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泵站或污水处理厂的设备供货或供货及安装合同复印件、企业简介。报名时出示以上要求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与企业简介装订成册。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平台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十、联系人:
招标人: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310-5106367 电话、传真:0310-80993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鹏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金圆大厦B座8层
邮编:050051
电话:0310-8099318
传真:0310-8099318
电子邮件:hxzb03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