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内容作以下变更:
一、取消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运营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3.3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叁级或叁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增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污水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作出承诺,承诺中须明确‘如项目实施的污水处理效果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GB18466-2005),乙方将全额返还甲方该项目的合同款项。’”。
四、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至2015年10月26日。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11月10日9:30。
特此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