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0 | 数据编号: 38691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高峰镇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垫江发改委函(2015)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峰镇卫生院,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峰镇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垫江县高峰镇新街39号。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80m2(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站房及附属用房),改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资约99万元。
工期: 12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