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0 | 数据编号: 38692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彭水县高谷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360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高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年彭水县高谷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高谷镇陈家居委、大青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陈家居委拟建55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污水管网1004米及附属设施;大青村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83米;项目总投资220.180235万元。
2.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2014年彭水县高谷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