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监理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外资【2013】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寿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官台村北侧,寿光市污水处理厂西侧;
2.2、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及层数:总面积为21253.57㎡,其中:净水站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为138.47㎡,层数为地上1层;办公楼、食堂、宿舍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为3966.00㎡,层数为地上3层;油库油泵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为35.10㎡,层数为地上2层;冷却塔及综合水泵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为475.49㎡,层数为地上1层;大门及地磅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面积为30.20㎡,层数为地上1层;烟囱为剪力墙结构;综合主厂房为框架结构,面积为16608.31㎡。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6日开工,2016年12月25日竣工,总工期为40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寿光)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城市综
合污水处理厂北侧
邮 编:262700
联 系 人: 刘昊霖
电 话: 0536-5855092
传 真:0536-5855092
电子邮件:liuhaolin@ebchinaintl.com.cn
开户银行:寿光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907010715014205001366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667号
邮 编:260000
联 系 人:郑敏
电 话:0536-8896778
传 真:0536-8896778
电子邮件:wfdx2295181@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潍坊新华路第一支
账 号:1607 0124 0920 0043 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