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4557 )批准的批准,现就贵港市城区水流沟截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水流沟截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XPRG2015144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价:
截污工程设备1套,具体内容及采购预算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设备安装地点:项目建设场址位于贵港市东湖排涝泵站对面规划人民路红线旁。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元整(¥34300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潜在竞标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4、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开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账号:2116710029200002777,缴纳时间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下午5时30分前缴纳。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如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仍未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1日下午3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11日下午3时整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贵港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黄颂 联系电话:0775-4582906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0775-4556706
地 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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