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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22 数据编号: 3877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云南大理市喜洲自来水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大理市喜洲自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大理州发展改革委会员以大发改投资[2015]4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为主,积极争取国家或多渠道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市喜洲自来水厂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大理市喜洲镇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为主。

  2.4项目说明:

  2.4.1建设规模:近期1.0万吨/日,远期总规模2.0万吨/日。

  2.4.2建设内容:新建取水泵站一座(土建按 2 万 m3/d 规模建设,设备按 1万 m3/d 规模安装)、新建喜洲自来水厂一座(规模 1 万 m3/d)、新建DN300~DN500 配水主干管 24.3km。

  2.5 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665.67 万元,建安工程费为7842.01万元。

  2.6招标范围:大理市喜洲自来水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主要包括:(1)大理市喜洲自来水厂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工作;(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其所有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2.7计划工期:3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自来水厂设计出水标准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749—2006)中的相关标准。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