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2 | 数据编号: 38788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废水综合利用技改项目EPC(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进行国内招标(招标编号2015-GDJY-BSZB-10),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废水综合利用项目占地可用面积:58×22米。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 。
3.招标内容及范围
3.1本工程范围包括:按合同文件要求负责废水综合利用技改项目EPC,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联合试运转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3.2本工程简介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及煤炭资源开发。本工程按照“零排放”标准进行设计、实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盐废水和高盐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将回收产水用于循环水补水。工程实施后将满足地方政府环保要求,节约原水使用量,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次招标工程低盐废水处理量为2×50m3/h(一用一备),高盐废水处理量为20 m3/h,最终悬浮物以泥饼(固形,含水率60%-70%)的形式排出水体;溶解盐以固态盐的形式排出水体;产水回收利用(满足回用水技术参数要求)。固废(固态盐、泥饼等)外运填埋处理,最终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投标方须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此处的设计一是指工艺设计。二是对机器、设备科学选型及对装置、系统机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三是须对项目的安全环保内容进行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规范的设计。四是对原有可利用设备、设施、建筑物等的空间、功能优化的设计。)招标范围共包括三部分:一是低盐废水、高盐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土建和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二是低盐废水处理石灰软化系统和尾气洗涤系统新增160立方石灰仓储罐一座及配套设备的制作安装,包括基础施工。三是新增废水处理系统与原有水系统(来水、存储、在线检测、系统控制、压滤等)实现无缝对接,包括工艺所需原有水系统的工艺优化、设备、管件的增补和安装调试。协助招标方办理项目竣工相关手续。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4.要求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135天完成全部工程移交生产。
5.质量标准
合格。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环保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具备开具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