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县污水处理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方案已由五莲县人民政府批复,并授权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污水处理PPP项目
2.项目性质:存量项目
3.项目编号:WL-ZFCG2015-101
4.项目概况:五莲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占地32.5亩,位于五莲县城北,日处理污水能力2.7万吨。一期工程于2008年10月份投产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A/O工艺),目前需改造成A2O工艺,改造后实际日处理能力7000吨。二期扩建工程于2010年10月投入使用,设计扩建规模2万吨/日,采用A2O法+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五莲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北洪凝河与山阳河交汇处东南侧、滨河路与解放路之间。厂区占地60亩,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建设规模1万吨/日;二期为合作期内需规划建设内容,建设规模1万吨/日。一期、二期均采用预处理+初沉+A2O生化+絮凝沉淀+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为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一期工程2015年5月份已进水调试运行。
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量1万吨/日)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
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投融资、接收、运营维护管理、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实施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合作期内政府购买项目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并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6.2近5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至少1个由申请人建设或运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项目(项目须采用TOT、BOT方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单个项目实际污水处理量不小于30000吨/日)【本条款中约定的近5年具体指2010年1月1日始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6.3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项目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载明信息为准);银行或银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为AA(含)以上。
6.4商业信誉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禁止进入山东省工程建设市场或山东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同时未被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照市财政局禁止进入日照市工程建设市场或日照市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6.5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即日起 至2015年10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10月29日9时至2015年11月04日17时前,到报名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
8.3申请人1个建设或运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项目业绩(须提供TOT或BOT协议);
8.4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银行或银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为AA(含)以上证明材料。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申请人资格预审审查通过。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2日9时00分-9时30分;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9时30分。
9.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
单位名称:五莲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宗绪
联系电话:0633-2253711,13863330817
联系地址:五莲县人民路19号
11.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
联 系 人:庄宜霖张家伟
联系电话:0633-7891686 18706336567
电子信箱:dongcheng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860805015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