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开封市祥符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区政府批准实施,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采购人(项目发起单位)为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该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 项目编号: XFCS2015001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开封市祥符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约3.3亿元,首期投资额约3000万元。项目主要包括:祥符区人民路改建工程、祥符大道(人民路—开杞路)改造工程、县府西街(上禾大道—西口)改造工程、宏达大道(人民路—开祥路)改造工程、园区路改造工程、县府南街改造工程、王白路改建工程、园丁路改造工程、经三路(开杞路—纬六路)新建工程、县府大街(上禾大道—科教大道)段改造工程、科教大道(外环路—独白路)段道路改造工程、上禾大道(人民路—开祥路)改造工程、家俱街(人民路—开祥路)改造工程、宏达大道(人民路—独白路)改造工程、青年路(汪屯桥—独白路)改造工程、文化路(人民路—中学街)改造工程、祥符大道(人民路—中学街)改造工程、人民路(上禾大道—科教大道)改造工程、中学街(青年路—科教大道)改造工程、朱仙镇河东大街污水工程以及朱仙镇岳庙大街污水管网穿河工程等。
2.4 工期控制目标:随施工工期;
2.5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 采购内容
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全过程中的投资、工期、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的配合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
2.7 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竞争者资格要求
3.1 竞争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竞争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竞争者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缴纳连续半年(含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务合同;
3.4 竞争者须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竞争者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企业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2012年10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工程施工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要求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3 日 至2015年 10 月 2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报名,报名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
4.2 竞争者在报名时应按照资格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立即退还)
(1)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职称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竞争者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竞争者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竞争者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争者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竞争者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竞争者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3 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者根据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1 月5 日上午10:30。
5.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2666801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B12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陈先生
电 话:0371-6020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