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6 | 数据编号: 38861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和平小区锅炉安装及增加水处理设备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和平小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和平小区锅炉安装工程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和平小区增加水处理设备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专业承包(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5年11月20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