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建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发科批( 2015 ) 03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FJLSNPJY-CG1 505
2.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工程建设规模 : 本工程投资约 139 万元 ;
2.2 招标内容: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项目 ;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30 日历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工);
2.4 交货地点:建阳市小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 污水厂设备总包能力及设备 采购、设备 安装 、联接、组装,调试 的企业;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 , 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3.3 投标人的 注册资金应≥ 100 万元人民币;
3.4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
3.5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6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与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及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双休日不休),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 (地址: 建阳区西市街 66 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标书等材料费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最低价中标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 5 年 11 月 20 日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 陆仟 元整(¥ 26 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4312 7031 446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楼) 。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处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镇人民政府 ,邮 编: 3542 11
电 话: 18950669693 ,联系人: 徐建斌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阳分公司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西市街 66 号 ,邮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1965 、 5827965 传真: 0599-5827965
联系人: 小刘、小项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建阳区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