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5-10-27 数据编号: 3890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汝城县小垣矿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汝城县小垣矿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5]86号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汝城县小垣瑶族镇。

2.2建设内容:对15处236万立方米钨矿废渣(主要重金属污染为铬、砷、铅等)进行安全处理。1、对废渣进行筛分处理,其中筛上物(废石)138万立方米就近堆放,配套新建挡土墙800米,修建排水沟等;2、将98万立方米筛下物(选矿尾砂)转运到红卫选厂二期尾矿库安全堆放;3、对红卫选厂二期尾矿库进行综合治理,加固和修复截洪沟1220米,支护隧洞680米,新建拦石坝一座,新建排渗管1080米;4、安全填埋后,对尾矿库进行封场闭库,建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5、恢复植被6.33万平方米,并对废渣移出后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2.3计划工期:365天(日历天)。

2.4投资金额:约13509.00万元(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5招标范围:汝城县小垣矿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涵盖项目建设中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