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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10-27 数据编号: 3891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锦屏县三板溪鱼类增殖放流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三板溪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清水江中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锦屏县境内,下距锦屏县城25km,距湖南省怀化市直线距离约140km,是沅水干流梯级电站中唯一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龙头水电站,整个工程以发电为主,兼具防洪等综合效益。电站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4.28亿千瓦时。

  三板溪电厂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至今未设立污水处理设施,根据环保部要求需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预期效果: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标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符合环保要求。新增设施 150m3/d水产养殖污水处理能力。

  现三板溪鱼类增殖放流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三板溪水力发电厂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立曝气氧化塘系统;

  2、安装污水管道系统;

  3、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

  4、水质检测。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 施工业绩: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 201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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