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7 | 数据编号: 38924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安装)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缙发改投资[2015]235号,资金来源自筹。
二、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缙云县新碧第二污水厂内
(2)工程规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和自动控制设备、工艺管道等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售后服务。工程概算约32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