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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龙陵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8 16:17: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陵县水务局的委托,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设施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设施采购【招标编号:TRZBC2015-126】

  二、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详见设备配置清单附表,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就整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及安装地点:龙陵县水务局指定地点。

  4.交货及安装期:进口产品45个日历天、国产产品30个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它组织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具有本次采购设备设施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所供产品【①原装进口产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厂家、总代理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②国产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相关认证证书及经营许可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本次采购产品代理授权书及能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合法有效身份的相关证明】;附表中未要求提供产品授权书的请保证供货来源及提供经销证明;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报告书或校正合格证书(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供应商必须有长期优惠供应消耗品和备品备件的经验和能力;

  3.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投标供应商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五、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合法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指附表中要求提供授权的产品)、销售证明(指附表中要求提供销售证明的产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提供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没有职业犯罪记录的证明(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投标供应商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3日止,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候;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号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同一生产厂商只能出具一份产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 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0875 — 2147689

联系人:卢女士

 

  十一、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龙陵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附表:龙陵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设施采购清单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产品要求

是否提供产品授权书

技术要求

1

电子天平

1

进口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详见招标文件

2

电导率仪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

色度仪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4

散射浊度计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5

精密酸度仪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6

分光光度计

1

国产产品

7

高锰酸盐滴定法 COD 测定仪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8

超声波清洗机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9

真空泵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0

超纯水机

1

进口产品

11

电热恒温水浴锅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2

玻璃量器及其它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3

高速离心机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4

高压蒸汽灭菌器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5

电热恒温干燥箱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6

恒温培养箱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7

菌落计数分析仪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8

冰 箱

2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1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1

进口产品

                      是

20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国产产品

21

地表水采样器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2

水样冷藏箱

2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3

便携式水质检测箱

1

国产产品

24

照相机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5

高温台

2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6

天平台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7

仪器台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8

边台

2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29

中央台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0

通风柜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1

器皿柜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2

药品柜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3

配水

2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4

边台

1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35

样品柜

8

国产产品

提供供货来源证明

采购人的采购预算:人民币 87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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