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9 | 数据编号: 38974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浮山县天坛镇聚粮村、柏村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程已由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浮发改字[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浮山县天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省财政补助、市财政补助、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浮山县聚粮村、柏村
2.2建设内容:修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5161.5米
2.3投 资 额:约308万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排水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