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盘采油厂临中污水站扩建工程 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 石化股份油计【2014】1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 。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 临盘采油厂临中污水站扩建工程 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临盘采油厂临中污水站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 临邑县临盘油田
2.3建设规模:新建3000方一次除油罐2座、混合反应罐2座、700方缓冲罐1座、700方反冲洗水罐及回收水罐各1座、300方精细过滤缓冲罐1座、石英砂过滤器6台,改造2000、3000方混凝沉降罐各1座。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规模内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5建设投资: 3020万元
2.6计划工期: 2015年11月30日 至2017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 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12年1月以来,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或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 化工石油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项目监理部全部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1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1月2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规划计划科。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投标邀请书;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为银行保函。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 17 日 8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 17 日 8 时 30 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 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
地 址: 德州市临邑县
邮 编: 251507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546-8861521
电子邮件: wxs091005@126.com
10.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室(0546-8552372)。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临盘采油厂
招标负责人: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