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28 | 数据编号: 38968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 启东市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的 启东市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永兴路污水泵站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 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启东市启隆乡
( 2 )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 330 万元。
( 3 )计划工期:约 120 日历天。
( 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所示泵站土方、基坑支护、泵池土建、泵站设备、泵站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场地道路、绿化、给水管道、泵站电气、围墙)等建筑安装工程。
5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8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标准);
( 9 )投标企业自 201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低于 200 万元的给水泵站(或污水泵站或污水处理厂)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1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