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办的委托,对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PPP项目(采购代理编号:攸财采【2015】29号) 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供应商前来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授权主体:攸县人民政府
2、PPP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办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PPP项目
3.2、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境内
3.3、项目内容及范围
3.3.1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PPP项目包括景(镇)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改造、景区主题和湖区生态建设,大体分二期,共4年建设。
3.3.2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安置区、游客服务中心、绕镇路(景观大道)、环湖道路、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收购、征拆、整理)、旅游景点经营权回购等。
3.3.3二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镇区基础设施改造、滨湖酒店、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温泉度假山庄和八福垅片区综合开发等。
3.3.4各建设项目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根据修建性详规确定。
3.4、投资额及出资比例
3.4.1本项目总投资额估算为19.54亿元,分两期投资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投资额估算为9.15亿元;二期项目投资额估算为10.39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2%,政府以存量资产出资,社会资本以货币方式出资。项目初始资本金为2.01亿元,政府以存量资产出资0.3亿元,项目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71亿元。
4、采购需求
4.1本项目通过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项目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与攸县人民政府指派的政府出资人在攸县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85%,政府出资比例为15%,首期资本金为一期项目总投资额的22%),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和移交。
4.2攸县人民政府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景区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完好地移交给攸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3实施模式:整个项目采取“BLT+BTS+BOOT”复合模式。
安置区、游客服务中心、绕镇路、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镇区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采用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一租赁一转让”方式,由项目公司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分年度付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土地收购、土地平整配套等),采用Build-Transfer-Sell即“建设一移交一出让”方式,由项目公司将生地做成熟地后,提请政府变性并以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土地出让,土地出让收益全额用于偿还政府付费;
已有旅游设施、环湖道路、大坝坝下片区改造、滨湖酒店、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温泉度假山庄和八福垅片区综合开发等项目,采用Build(Buy)-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扩建/购买)一拥有(租赁)一运营-转让”方式,对已经相对成熟的旅游设施地质博物馆、景区码头、游船、攸女仙境等项目,其设施和经营权作政府方资本金注入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扩建并运营。项目公司还可将原有关政府对外出租经营权的景点重新回购,用于项目整体运作。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相应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移交给攸县政府。滨湖酒店、温泉度假山庄由项目公司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特许经营期内产权归项目公司所有并负责运营。经营期满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土地成本在30年内摊销完毕)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项目固定资产可有偿移交给攸县政府,项目公司也可向政府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环湖道路、宝宁寺宗教文化修缮、八福垅片区综合开发由项目公司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特许经营期内,项目产权归项目公司所有并负责运营,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攸县政府。
4.4合作期限: BLT项目包,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如政府能提前偿还则按实际发生期限为准;BTS项目包,土地平整配套后适时提请政府拍卖出让;BOOT项目包,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4.5项目回报机制
4.5.1 BLT项目的回报来源
①土地开发整理后提请拍卖出让后取得的全部收益用于支付政府付费。
②政府争取的国家省市专项扶持项目资金或债劵优先用于支付政府付费。
③项目公司应分给攸县旅投的利润及其他收益优先用于政府付费。
④项目公司产生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景区旅游项目经营和土地二级开发产生的税收)由县财政返还项目公司,优先用于支付政府付费。
⑤通过以上方式仍不足以支付当年的政府付费,由县级财政补贴剩余不足部分。
4.5.2付费机制与政府付费模型
①BTS项目,政府以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抵扣整理土地开发费用和/或BLT项目投资,其中建设期(拟定为4年)不还本不付息。
②BOOT项目为使用者付费,但旅游项目风险大,需政府托底限高。经取得政府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正常经营情况下,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低于6.5%时,低于部分可考虑由政府补偿;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高于13.5%时,高于部分由项目公司与攸县政府按适当比例进行分配。
③BLT项目政府每年付给项目公司相当于租金的回报至租赁期结束,BLT项目回报年限暂定15-20年,其中建设期(拟定为4年)不还本不付息。
4.6项目建设工程造价
4.6.1 BLT和BTS项目工程造价按照湖南省相关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有关计价文件计价,社会资本可结合自身情况与政府商谈确定整体优惠比例;
4.6.2材料价以施工当期的《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为结算依据,没有预算价的,以其市场价为结算依据,没有市场价的,由项目公司和攸县政府共同核定;
4.6.3人工费由社会资本按湖南省适期颁布的人工工资标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报价,但不得低于湖南省适期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施工期内人工工资标准调整,则相应予以调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5年1月-6月)交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指2015年1月-6月)交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自有资金充足,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企业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
(2)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的园林、公路、水利、建筑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备注: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及报表⑤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5年1月-6月)交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针对省外施工企业)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进行报名。
6.2报名地点: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6.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6.4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持入围通知书在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将另行通知。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其它要求:
申请人应2015年11月5日17:00时前,将项目诚信保证金6000万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至采购人处领取项目诚信保证金收据。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的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9.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1.1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审查 。
11.2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后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三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名单。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PPP项目实施机构):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办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院内
联系人:易大友
电 话:13974188471
采购代理机构: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望岳南路98号
联 系 人:湛林奇
电 话:13707416307
传 真: 0731-2425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