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桂建管[2009]20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荔浦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609651.19元(其中:预算价 1510815.78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4388.92元,规费29863.60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5569.92元,其他4293.68元)税金54582.89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510815.78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4388.92元,规费29863.60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5569.92元,其他4293.68元)税金54582.8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二、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11月5日15:00分。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时参加投标。
招标人: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