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15404
各投标人:
一、就平潭玉道再生水站(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说明如下:
问:公告里讲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问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符合条件吗?
答:符合。旧资质标准取得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同于新资质标准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取得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同于新资质标准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就平潭玉道再生水站(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P21第6.1.4条款、第6.1.5条款、第6.1.12条款,相关内容以招标文件专用本P2、P3、P10为准,招标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做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P48第13.1.1条款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更改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水质标准”,招标文件与此不一致处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