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0-30 | 数据编号: 39032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上甘棠村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4】426号文批准建设、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5】109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传统村落环保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上甘棠村污水处理站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上甘棠村;
2.3 规 模:面积532平方米,总造价738931.53元。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江永县上甘棠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按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等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2.8 标段划分:1个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