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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定陶县刘楼水库净水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30 15:4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编号:HZTMZB2015O47-4号

1.招标条件

定陶县刘楼水库净水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陶县刘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天马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一期工程(3万m3/d)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定陶县刘楼水库净水厂工程;

2.2监理内容:包括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深度处理车间、清水池、吸水井、加压泵房、变配电室、综合加药间、排泥调节池、平衡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附属建筑、厂区绿化、厂区道路、电气设备、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照明等;

2.3工程地点:定陶县刘楼水库北侧;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监理期限: 15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7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未承担在监项目;

2、潜在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注:最终资格认定以评标过程中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3.5本工程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议,不接受委托。否则视为投标企业未到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封;

3.6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信誉保证金5万元,并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信誉保证金缴纳收据,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报县政府同意后退还。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注:信誉保证金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定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号:4024 7530 0809开户名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27 30。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 11月 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以下复印件未全部装订的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4.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其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上述证件一起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在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陶县刘楼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30-210966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东路财富中心副楼5号楼

联系人:鲁先生

电 话:0530-5166255 15153081582

邮 箱:tianma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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