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YCJAZB2015074
招 标 条 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靖安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江西省靖安县 2015-2016 年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靖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靖发改字【 2015 】 135 号 | ||||||||||||||
项目总投资 |
约 9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29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到位情况 |
基本到位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靖安县城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靖安县 2015-2016 年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甲级和市政设计(给、排水)乙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排水)资格 |
职称要求 |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报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电话及地址。 | ||||||||||||||
投标 (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由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担任,并提供拟派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 、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
其他要求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报名资料要装订成册(原件除外)。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 |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 ||||||||||||||
其他要求 |
1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 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 年 10 月 30 日 |
报名期限 |
5 天 | ||||||||||||
报 名 时 间 |
201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徐婷 |
联系电话 |
13870513798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吴海燕 |
联系电话 |
13870553778 | ||||||||||||
报名地点 |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土局六楼 ) |
注: 1 、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 、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予以明确。
3 、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