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青建招 2015第[ 61 ] 号
一、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青田县高湾至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监理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青发改审【2015】169号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高湾至金三角
(2)建筑规模: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196.27万元
(3)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为青田县高湾至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 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投标保证金额度为壹万元整,服务期要求: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以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3)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被浙江省住建厅或青田县规划建设局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加投标。
注: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时间:2015年10月30日起,网址: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
(2)书面招标文件不记名索取:时间: 2015年 10 月 30日至 2015 年 11 月 7 日(上班时间),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塔山路101号),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徐芳芳 ,联系电话: 13615782473。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田县百川润城2幢8号 地 址:青田县丽斯特2幢1502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 323900
联 系 人:杨振 联 系 人:徐芳芳
电 话:13695796475 电 话:1361578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