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11-3 | 数据编号: 39121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河口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线清淤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5—218号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规模:河口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线清淤工程施工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5]51号文批准建设,清淤雨水管道58115米、污水管道15057米,铺设雨污排管线1640米,修复收水井、检查井,更换井盖、过水路沿石等,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投资概算为33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经济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