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5年轻汽油醚化项目用萃取水净化剂(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2015-0099174-DQLH-0002219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物资名称:萃取水净化剂。数量:14吨。包装规格及要求:净重:25公斤/袋;包装物技术标准及质量:符合通用标准,编织袋外包装,内衬两层塑料袋,防易碎,防潮。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交货期:2016年4月30日前到货,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
使用功能:汽油醚化项目用水净化剂
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到货质量合格率100%。
服务:服务:出现问题24小时内响应,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并于48小时之内免费更换。
项目进展情况:满足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一、二级供应商准入证的供应商; 7、产品满足《萃取水净化剂技术要求》; 8.业绩要求:有效范围包括(制造或售出):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轻汽油醚化装置或者MTBE装置的萃取水净化器上成功使用一年以上(不少于两套装置);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单价、数量),与其对应的用户评价文件(加盖地区公司级技术部门单位公章);有效业绩合同时间:2011年01月01日至2015年8月1日止;业绩数量下限:1份。 9.试验或试用要求:无 10.财务要求:需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03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1-09 15:30:00.0
凡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3日至 2015年11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5时30分,在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02房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1-24 08: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 开标
招标人:大庆炼化电子商务部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5-11-24 08:30:00.0开标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邮编:163411
联系人:王小庆 刘永军
电话:04595615516/5615712传真:04595615516
电子邮件:wangxq-dl@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账号:26902000057460000011
附件请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