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ZB-2015-021
1.招标条件
2012年一八六团团部(老吉木乃镇)供水工程以经十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1】155号和【2012】18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六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1%、49%,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六团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一八六团;
2.2建设规模:新建水厂泵房2座、管理用房1座、设备用房1座,总建筑面积716.05平方米,1000立方米清水池1个、道路1450平方米、围墙370米及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设计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7日至2016年6月30日,总工期:216天(日历日);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屯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16时30分,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维欢 联系电话及传真: 0906-3356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