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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第一包(鼓风机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5 17:2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代码:04122015150378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第一包:鼓风机采购)(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第一包:鼓风机采购)(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3、供货地点: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区核心区北偏西方向,靠近陆家村一块规划用地(具体地点按业主要求)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5、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开始供货时间按业主要求)。

6、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

7、招标范围:鼓风机采购

8、控制价:260万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为制造商在中国的总代理或区域总代理;

注:1、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2、本次招标设备采购要求为进口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 2015年11月11日(08:30-16:30)。

2、报名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国总代理或区域总代理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5日至 2015年11月11日(08:30-16:30)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13时30分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台安县鞍羊路南六里桥东

联系电话:0412-4996004

联系人:宋继平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号:71150154700000136

大额行号:310221000153

联系人:佟伟

电话:024-82901799

传真:024-82903299

邮箱:ghzb@sina.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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