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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回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5-11-6 11:04:5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回用工程建设项目经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运发改环资发[2015]3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夏县瑶峰镇车寺后村。

  2.2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8000m3,回用规模6400m3/d。

  2.3项目投资:2300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4.2报名地点: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359-2222973

  4.3须携带的资料:

  4.3.1施工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工程规费计取证书;(6)银行开户许可证;(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税务登记证(副本);(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等有效证件及资料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4.3.2监理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副本);(7)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等有效证件及资料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4.4.投标人报名后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凭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监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叁佰元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标段和项目编码(14082801151422-0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康先生1310019278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曹女士0359-20527781883594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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