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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县城郊粮管所和面粉厂棚户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6 14:17: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编号:HNDCZ-2015-198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城郊粮管所和面粉厂棚户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固始县粮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始县城郊粮管所和面粉厂棚户区改造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固始县境内;

2.3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棚户区内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6工 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4.2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证书、相关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始县粮食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76--46892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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