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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音乐学院净化饮水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6 15:36:0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邀请具有实力的厂家参与武汉音乐学院净化饮水设备采购的投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 必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 、供应商 必须 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中国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且所投产品具有CQC或3C认证;

3 、所投产品 必须 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卫生许可批件);

4 、所投产品型号 必须 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投标应附相应投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

5 、所投产品水质需具备省级疾控中心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2014年(含)以后的水质检测报告;

6 、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7 、投标人或制造商2012年以来承担过校园饮水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有关说明

(一)标书领取时间和方式:即日起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11月10日(8:00-11:30,14:00—17:30),报名需到学院采购办公室报名,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17:00,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开标地点:待定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银行卡刷卡缴费)

2、按时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

3、按时签到并递交了投标文件;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交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供应商所交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待其中标项目合同履约完毕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以前撤回其投标;

B、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后被核实的;

D、供应商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武汉音乐学院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2、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音乐学院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7-88057282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1号武汉音乐学院办公楼四楼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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