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2015年饮水安全工程一体式净水器协议供货项目已由秭归县财政局以秭财采计[2015]14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2015年饮水安全工程一体式净水器协议供货项目是为项目区农户采购单户(家庭)所用的一体式净水器成套设备,采购内容详见详见第五章货物清单及采购需求。
2.2 招标内容:一体式净水器成套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给许可:
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③投标人须具有县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④所投产品制作材料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⑤所投产品日处理能力≥800升;
⑥外省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 / 。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15年11月12日17时00分,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具体操作参见:
http://www.zgzb.gov.cn:9000/zgWebSite/infodetail/?infoid=b799caa3-7ca1-4d23-aaeb-2989d11b9f06&categoryNum=018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欧意大厦A1-20楼
联系人:王胜利 联系人:韩庆峰
电 话:13094178735 电 话:0717-283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