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屠宰场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施工 ,已由金婺新经【2015】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为135万元。本工程建设范围为婺城区白龙桥镇虹戴公路北侧(郑岗山—公路管理段),总长约1000米。新建PE材质DN315管道,最大排水管径D315。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白龙桥镇虹戴公路北侧(郑岗山—公路管理段);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按《原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的,按3.6.2操作。
3.6.2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一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3.7外地进金需在开标时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6 日至2015年11月 17 日14时3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城新城区临江东路创新大厦10楼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建科大楼5楼
联系人:章工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79-82216378 联系电话:188057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