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为 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 、项目名称 |
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 | ||||
2 、招标单位 |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3 、建设地点 |
康平县规划九号路以南,规划十号路以北,东关河以西位置 | ||||
4 、工程规模 |
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设计为 1 万立方米 / 日。 | ||||
5 、总投资 |
5800.10 万元 | ||||
6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
7 、标段划分 |
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 ||||
8 、招标内容 |
施工 | ||||
9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 、计划工期 |
2016-05-30--2016-10-30 | ||||
11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 、合同估算价 |
695 万元 | ||||
13 、投标保证金 |
13 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企业资质要求 |
1 、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标段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 ||||
2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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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 、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11-06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00--16:3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11-13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00--16:30 | ||||
2 、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 | ||||
3 、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5-11-06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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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5-11-13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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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 19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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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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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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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11-26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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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标地点 |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5 楼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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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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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 |
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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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康平县中心路 50 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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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秀江 |
电话 |
024-8734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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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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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 191 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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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电话 |
024-22853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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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 |
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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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24-22853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