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忠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咸财建发【2011】8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建设内容:对咸来公路集镇部分路段、小康一路、镇中学、桐麻河集镇段沿岸等地新修地下排污沟渠,并对桐麻河段上游河堤进行治理;
2.1.2建设地点:咸丰县忠堡镇;
2.1.3计划投资:175.639697万元
2.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5年11月6日至 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下午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中心报名登记表(两份:一份交中心,一份交代理公司)先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含安全员C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二楼中心文件出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 月2 日下午3:00时前,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人民银行9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忠堡镇集镇
联系人:黄力
电 话:159717504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咸丰县楚蜀大道县农业局正对面宏图印务三楼)
恩施联系人:陈燕滔 电话/传真:7936683
咸丰代理部联系人:罗丹 联系电话:1398686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