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受南丹县水利局委托就南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南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JLNDJ20151107
二、竞标内容:采购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台、可见光分光光度计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气相色谱仪1台、离子色谱仪1台、电子分析天平1台、便携式溶氧仪1台、便捷式水质检测箱1套、数显不锈钢电热板1台、磁力加热搅拌器1台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竞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竞标)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11月6日—— 2015年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时注意事项:
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持下列材料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标单位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保险时间为2015年7-9月,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材料收复印件一份,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鲜红公章且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
六、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捌拾壹万肆仟肆佰肆拾元整(¥:814440.00元)
七、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1日上午10:30分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二楼)截标,参与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丹县水利局 地址:城关镇民生街004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78-7280330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百旺开发区同德路一巷5号2楼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778-227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