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凰新城污水管网接通工程建设监理 已 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凤凰新城内 ;
2.2 工程规模: 18号泵站至郁洲南路;
2.3 招标范围:凤凰新城污水管网接通工程建设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开始至缺陷期阶段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7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证书上标明所学专业为道桥或给排水)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有上岗证书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有上岗证书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1)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配备符合文件要求。
(2)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不良行为和在监工程项目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无不良行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3)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4) 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 综合计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0日 。
5.2获取方式: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9 时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标 人: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连云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0楼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冯志刚
电 话: 0518-85602023
传 真: 0518-85602024
电子邮件: 7023804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