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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起重机)货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9 16:54:3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起重机)货物招标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书面密封的投标。

1 、项目编号:闽建咨莆业【 2015 】 48 号

2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工艺段

备注

1

LX 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T=5t,H=8m,Lk=7.5m   A3 级别

(含配套电动葫芦、安全滑触线)

1

反冲洗泵房

大车行程 40 米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T=10t,H=10m,Lk=13.5m  A3 级别

(含配套电动葫芦、安全滑触线)

1

送水泵房

大车行程 27.5 米

3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防腐、防爆型 )

T=5t,Lk=7m,H=6m   A3 级别

(含配套电动葫芦、安全滑触线)

1

氯气库

大车行程 20 米

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T=2t,Lk=5m,H=6m   A3 级别

( 含配套 MD1 型电动葫芦、安全滑触线 )

1

矾投加间

大车行程 34.8 米

5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T=2t,Lk=5m,H=8m   A3 级别

( 含配套 MD1 型电动葫芦、安全滑触线 )

1

碱投加间

大车行程 34.8 米

6

MD1 型电动葫芦

G=1T, 起升高度 12m

( 含移动电缆 )

1

排水排泥池

行程 20.6 米

7

MD1 型电动葫芦

G=3T, 起升高度 6m

( 含移动电缆 )

1

脱水车间

行程 32 米

8

MD1 型电动葫芦

G=5T, 起升高度 12m

( 含移动电缆 )

1

提升泵                                 房

行程 8.85 米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必须在 40 天内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工具,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及现场安装。

交货地点:    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 1. 以上起重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 , 并提供轨道工字钢安装的指导服务 ( 本次货物招标不含轨道工字钢 ) 。

2. 起重机获技术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且取得安全合格标志为安装调试正式验收。报价须含取证费用。

备注:

 1)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 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326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4)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综合单价进行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设计费、利润、税金、规费、取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为结算依据。本项目按到现场安装实际数量结算,结算金额以中标的单价为准。

5)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所投货物成本 ( 包括采购费、港口港杂费、仓储费、所有税金等一切有关费用 ) 、保险、包装、吊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损耗、卸车、安装、检测验收、培训、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利润、税金、供货方式及周期、需求量调整、市场价格风险、伴随服务等一切因素,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综合单价进行变更或拒绝供货。

6 )采购项目为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3 、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企业具有不少于二个的不低于招标设备最高规格(起重量 10 吨,起吊高度 10 米,跨距 13.5 米)成功使用业绩证明。

5 )投标代表必须提交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单位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另外提交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和告知函内容不全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7)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人自 2015 年 11 月 10 日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整 ( ¥ 6000 元 ) 。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简单低价中标法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2015 年 12 月 03 日 08:30 。

8 、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取纸质投标,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有涉及到网上投标的条款不做为评标依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 13860920603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594-285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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