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5】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木里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木里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5】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723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
2.2工程概况:新建日处理0.3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污水管道7.93公里(DN400-DN500HDPE管);采用良型A2/O生物处理工艺,污泥采用叠螺式浓缩脱水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排放标准按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执行。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为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①设计阶段: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②勘察范围:本工程内的所有地勘(含地形测量);③勘察设计内容:能满足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1个标段。
2.6后续服务:至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法人独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限定两家以内含两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相关约定。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 10 日至2015年11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在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城南大道凯乐路中段凉山州草原防火中心商住楼2幢1-4层)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木里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木里县扎昌街
邮 编: 6158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834-6522063
传 真: 0834-6522063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8081619869
传 真: 028-85136815
电子邮件: 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