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招标人名称: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5]64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五里亭、小岛片区污水管网输送工程。
6.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本项目地质勘察工程:包括详勘;
②本项目的设计范围及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③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
7.招标项目规模:连接小岛截污主干管,并横跨武江,沿武江南路、百旺路和百旺大道,将五里亭、小岛污水输送入芙蓉大道污水管网系统。污水主干管管径从D800~D1000,污水压力管管径从D700~D800;其中含重力流污水管道约890米,压力污水管道9650米,3万吨/天加压泵房一座。
8.招标项目回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五里亭、小岛片区。
10.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共180日历天,具体要求如下:
10.1除过河管及泵站之外的实施期限要求为:勘察、初步设计15日历天;经招标人确认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10.2根据韶关市政府指示精神,为节省投资、降低施工难度,要求本项目过河管施工需与韶关市水务局负责的市区河堤加固工程在12月17日起河道42天放水期间同步完成。过河管及泵站的实施期限要求为: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月17日进场开工,必须在42日历天完工。
11.招标项目估算投资:本次招标估算投资约人民币8694.73万元(其中:勘察设计发包价约388.39万元、建安工程预计造价人民币8306.34万元)。
12.招标项目建设模式:以BT模式(建设-转让模式)建设,年投资回报率:6%。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采取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由联合体确定一方作为投资人参加投标,也可以由投资人和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投资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投资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及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及条件:
①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适用于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施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市政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和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给水排水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地质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3韶关市以外的企业(含联合体各方)中标后一个月内须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4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在本次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5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
1.6 BT投资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BT合同价的30%,应当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据此,BT项目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人民币2600万元(不计利息)。
1.6.1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报名前将投标诚意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如果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竞价的或有意投无效标的,将没收投标诚意金中的170万元。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韶关北江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26241059186333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1.6.3投标诚意金返还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诚意金中的440万元转为履约风险保证金,投标诚意金的其余部分返还中标人作为启动资金(不计利息,中标人可自由支配);当施工进度达到或超过20%并经合同约定的有关程序确认后,即全额返还履约风险保证金,之后,以中标人完成的工程量作为履约保证。
如因承包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以下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2.1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2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3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格式一,组成联合体时需提供)。
2.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
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2.7投标诚意金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及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复印件。
2.8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申请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人报名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费押金500元(中标单位不退)。
5.定标办法
对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接受其报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开标、评标后,经评委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 特殊情况的处理: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3日。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修改招标文书,经有关部门核准确认后重新组织招标。
7.回购方式的计算及回购方式:
7.1 回购总金额
回购总金额=结算工程总价(包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回报。
7.2、本工程建安工程费采取分三期回购:
7.2.1、第一期: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其回报率按年回报率6%计取,回报计取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至申请之日止。
7.2.2、第二期:项目验收合格并经有关部门结算审核后30天内回购,回购基价为结算工程总价的95%扣除第一期回购款,其回报率按年回报率6%计取,回报计取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至申请之日止。
回报款的计算公式为:回购基价×回报计取时间(日)÷365×6%
7.2.3、第三期:剩余结算工程总价的5%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30天内支付,不计利息及回报。
7.3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按招标文件另行约定。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
2 |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3:00 ~ 4:0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3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
4 |
投标有关疑问书面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12:00 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5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00 ~ 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6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5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7 |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方法 |
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西路 11 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862804 |
8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驻韶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 11 号之十 联系人:范工 电话: 0751-8618588 、 18948827886 电子邮箱: kysgfb@163.com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则报名时间顺延三个工作日。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同时顺延。 |
招 标 人: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15 年 11 月 9 日
格式一:
联合体协议书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作为投资人除负责本协议第 2 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全部工程的 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 工作;……。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