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15年11月10日8时30分 至 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AWQC11507614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厚街镇
投资金额:133900200.08元
工程规模: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其中:1、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占地面积约54470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采用改良AAO工艺、主要新建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其附属构(建)筑物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进/出水计量井、改良AAO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深度处理综合池、出水渠及回用水井、出水检测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储泥池、脱水机房、加药间、机修间仓库、配电控制间、综合楼、宿舍楼、篮球场、门卫及围墙等;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总长约5.02千米、管径为DN300~DN900、主要以康乐北路与北环路交汇处为起点,沿康乐北路至康乐南路由东北向西南铺设,过珊美大道交界处转沿黑水陂河北岸向西,穿越南环路、吉祥路接驳至已建截污主干管,主要包括:配套污水管网铺设、管线迁移、破路修复等,为市政综合工程。
发包范围: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总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6)消防工程;(7)通风工程;(8)防雷工程;(9)起重设备;(10)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11)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12)二期用地围墙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0日0时0分 至 2016年11月10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市[2015]5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需已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或已获东莞市水务局同意备案登记;
2)需已登记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用档案中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3)壹 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4)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5)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3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3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11月10日8时30分 至 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自行免费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且备案登记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企业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80万元,交纳方式:单项投标保证金、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以上方式任选一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