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二。本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及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二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税金费率3.577%,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下限8.35%,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率下限0.03%”,现更改为“税金费率3.513%,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下限7.92%,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率下限0.04%”。
二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5年11月26日15:00时,开标时间顺延至2015年11月27日15:00时。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重新在本补充说明的链接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