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供水改造工程经东计【2002】047号立项批准建设,已完成施工前期的工作,现决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供水改造工程。
2、工程规模及内容:该工程设计日供水量525.0立方米/天,工程审核造价为768920.32元。(设一个标段)
3、工程地点:东源县新港镇。
4、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6、资金筹措:申请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投标报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
3、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类);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三、投标企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户名: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账号:8002 0000 0018 98945),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粤建安C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收款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5、《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凭证;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1)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后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投标资料原件在符合性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投标报名资料及行为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2)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招标报名、符合性审查通报会和开标会)等,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符合性审查
招标人于2015年11月19日下午4:00将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报名资料内容为准)
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11月19日下午4:30在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符合性审查通报会。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即时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者视为弃权。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企业和相关人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提供东源县人民检察院(0762-8836689)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企业和相关人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曾 生 联系电话:0762-8831532
招标单位: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蓝 生 联系电话:13553285808
招标代理: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生 联系电话:0762-883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