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污水外排主管道工程设计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污水外排主管道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
2.3 建筑规模:本次新建污水外排主管道工程起点为河南庄三队,工程终点为头屯河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道沿规划城北主干道、机场高速辅道南侧、规划沙坪路敷设,服务范围包括河南庄、纺织园片区用户排出的污水,污水主管道服务面积为1138公顷,最终将服务区域内的污水输送至头屯河污水处理厂内集中处理。新建污水排水管道直径500-1000mm,长度7766米。
2.4 工程投资额:190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
2.6 计划周期:2015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2015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提供:电子光盘一份、施工图纸十二套(含折图两套)。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102室。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至 2015年11月18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执业资格。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6.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
邮 编:830026 联 系 人:赵桂珍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
邮 编:830026 联 系 人:侯亚娟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